龙泉中学北校转关于印发《“荆门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 知-文件通知-荆门市龙泉北校-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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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龙泉中学北校转关于印发《“荆门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 知
日期:2012-03-24 16:00:00浏览: 1856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教育局,屈家岭管理区工委组织部、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荆门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荆门市委组织部        荆门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名师    培养工程    方案    通知                  

  抄送: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                   

  荆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2月16日印           

共印:60份

 

“荆门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广大教师整体素质,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荆门名师”培养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师魂、师德、师能同铸,理论与实践并重,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促进人才成长的有效机制,培养一支德才兼备、适应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需要的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逐步建立层次分明、结构优化的名优教师梯队。

二、目标任务

分批选拔有培养潜质的中青年教师,通过培养培训,进一步提高教师学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使之成为我市中小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促进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发展和整体素质的提高。用十年左右的时间,造就一批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先进的教育理念、丰富的学科知识、独特的教学艺术、较强的科研能力及较高综合素质和创新意识,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名优教师5名、“湖北名师”50名、“荆门名师”100名。

三、培养条件

(一)全国名优教师培养对象

1、中学教师大学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大专以上学历;

2、任教年限20年以上,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获得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3、所承担的学科教学效果在全省名列前茅,培养的学生在某一方面成效突出;所主持和承担的课题研究取得一定成果,知名度高,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与知名度;教学有自己独特的风格,能承担对本学科教师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4、具备湖北名师资格。

(二)湖北名师培养对象

1、中学教师大学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大专以上学历;

2、任教年限15年以上,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3、承担的教育教学效果和课题研究工作在全市乃至全省成绩突出,有一定的知名度;在该学科的教学研究建设中起着指导、示范、带动作用;能带领相关学科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并起到引领和指导作用;承担着或承担过国家、省市级课题研究任务,并取得一定成效;

4、具备荆门名师或省特级教师资格。

(三)荆门名师培养对象

1、中学教师大学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大专以上学历;

2、任教年限10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教学有方,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成效在全市突出;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级教研活动,在该学科的教学研究中起着带头作用;至少承担或参与一项国家、省、市、县级课题研究任务,并取得一定成效;

4、具备市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资格。

四、选拔方式

(一)个人申报。对照培养条件,由符合条件的教师本人向所在单位分类申报。

(二)单位推荐。各学校(单位)根据申报情况,对照培养条件,制定评选方案,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公示无异后,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市直各学校(单位)报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审核。

(三)专家评审。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单位)的推荐人选,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市委人才办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正式人选,并报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培养选拔每三年开展一次,每次先评选“荆门名师”培养对象,培养期结束,经市名师培养工程小组考核,达到名师标准的即确定为名师候选人,候选人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向社会公示后授予“荆门名师”荣誉称号。在此基础上再培养申报“湖北名师”和“全国名优教师”。

五、培养手段

(一)全国名优教师培养对象

1、聘请知名教育专家、学者进行集中培训。

2、有计划、有选择地组织培养对象赴高等院校、教育研究机构或者国外研修。

3、安排到教育发达地区交流学习。

(二)湖北名师培养对象

1、每年暑假组织培养对象集中到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全国知名院校上课交流、学习培训。

2、定期开展校本教研、课例研究、课标解读、专题学习和教学反思等学术研究。

(三)荆门名师培养对象

1、立足教育大市特色,量身制定培养计划,建立培养对象业绩档案,坚持“让名师在一线,还名师于课堂”的原则,通过承担示范课、观摩课、评议课和专题讲座,让培养对象在业务上尽快成长起来。

2、通过省级培训、荆门名师论坛、暑假集中培训、学科名师大比武等方式提升培养对象业务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荆门名师”培养工程实行市委人才办统筹协调、市教育局业务主管的组织体制,市教育局成立“荆门名师”培养工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管理科,主要负责总体规划、任务分解、挖掘资源、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经费保障。市委人才办设立“荆门名师”培养工程专项经费,用于资助培养对象的访学研修、教材资料、课题研究、学术交流、考察学习、出版专著等。培养对象所在学校(单位)应提供相应配套资金。市教育局每年将跟踪检查各地、各校“荆门名师”培养工程经费的落实情况。

(三)待遇保障。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高“荆门名师”的各种待遇,在评先表模、工资晋级、职称评定等事关教师切身利益上优先考虑荆门名师培养对象,为他们安心从事教育教学提供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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