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2月德育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德育之窗-荆门市龙泉北校-官网
  • 首页
  • 学校概况
    • 学校简介
    • 领导风采
    • 机构设置
    • 学校荣誉
    • 校园风光
    • 电子画册
  • 新闻动态
    • 校园动态
    • 校园安全
    • 后勤保障
    • 视频动态
  • 师生风采
    • 教师风采
    • 学生风采
    • 师生荣誉
    • 师生作品
    • 毕业留影
  • 招生信息
    • 招生快讯
    • 录取查询
  • 党群共建
    • 党群快讯
    • 党员学习
  • 教学科研
    • 教学教研
    • 教学资源
  • 校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打分公示
    • 费用公开
    • 招聘信息
    • 文件通知
  • 专题管理
    • 德育之窗
    • 心灵驿站
    • 写字教学
    • 后勤安全
  • 网上办事
    • 学籍管理
    • 成绩查询
  • 学校概况
  • 新闻动态
  • 师生风采
  • 招生信息
  • 党群共建
  • 教学科研
  • 校务公开
  • 专题管理
  • 网上办事
  • 首页
  • 学校概况
    • 学校简介
    • 领导风采
    • 机构设置
    • 学校荣誉
    • 校园风光
    • 电子画册
  • 新闻动态
    • 校园动态
    • 校园安全
    • 后勤保障
    • 视频动态
  • 师生风采
    • 教师风采
    • 学生风采
    • 师生荣誉
    • 师生作品
    • 毕业留影
  • 招生信息
    • 招生快讯
    • 录取查询
  • 党群共建
    • 党群快讯
    • 党员学习
  • 教学科研
    • 教学教研
    • 教学资源
  • 校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打分公示
    • 费用公开
    • 招聘信息
    • 文件通知
  • 专题管理
    • 德育之窗
    • 心灵驿站
    • 写字教学
    • 后勤安全
  • 网上办事
    • 学籍管理
    • 成绩查询
  • 幻灯1

德育之窗

  • 德育之窗
  • 心灵驿站
  • 写字教学
  • 后勤安全

校园动态

  • 【喜报】我校陈晓利老师代表市教育局参赛荣获佳绩
  • 每月一歌,唱响青春——记荆门市龙泉北校“每月一歌”活动
  • 守护心灵 相伴同行——荆门市龙泉北校开展心理健康宣教月活动
  • 教学视导促提升,深耕细研赋新能——荆门市龙泉北校迎接市教研室视导活动
  • 青春奋进新时代 挺膺担当向未来——荆门市龙泉北校举行2024年新团员入团仪式暨主题团课活动
  • 复习课例展示 助力精准备考 | 我校优秀英语教师陈龙应邀献课
  • 春天就是课堂 ——荆门市龙泉北校组织开展探寻东宝山春游活动
  • 一起“趣”寻春 ——七年级春游小记

德育之窗

在2023年2月德育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日期:2023-03-04 08:41:13浏览: 1544

老师们、同学们:上午好!

首先让我们为在二月各项评比活动中获得优胜的班集体和个人颁奖:

1、被评为二月文明班级的是:… 有请陈校长、袁校长、乔校长为班级代表颁奖。

2、被评为二月“校园之星”的同学是:…有请乔校长为他们颁发荣誉证书。

3、在二月“温馨寝室”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寝室有:

      (1)男生寝室:……    有请袁校长为寝室代表授旗。

      (2)女生寝室:……    有请陈校长为寝室代表授旗。

4、在“学二十大精神  创建文明校园”主题黑板报比赛中获得好评的班级是:…… 有请乔校长为获得一二等奖的班级代表颁发奖状。

5、在荆门市第十届“一中杯”美术大赛中,我校代表不畏强手,全力展示,取得了优异成绩:…… 有请袁校长为获得一等奖的五位同学颁发荣誉证书。

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向这些获得表彰的优秀班集体和个人表示祝贺!

接下来,我讲话的主题是“遵规守纪,禁带手机入校”。

老师们、同学们,新学期开学一个月来,我校每个年级均出现学生带手机入校入班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现重申规定如下:

一、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一律禁止将手机带入校园,包括教学楼、实验室、操场、寝室等整个学校在内,即在学校内的任何地方都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

二、上学期间,不管是上课时间还是休息时间都不得使用手机,即在任何时候都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

三、任何时候在学校的任何地方,如果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就视为违反本规定,即便没有使用手机或手机处于关机状态也视为违反本规定。

四、学校的管理人员,包括领导、老师、职工、保安,一旦发现学生携带手机,一律收缴,特别是班主任要做一次彻底清查,收缴的手机由班主任交政教处统一封存,学期结束后统一发还家长。

五、一旦发现学生违反本规定,参照如下办法进行处理:

1、第一次发现携带手机进校的学生,给予个人全校通报批评,并扣除班级管理量化分5分。

2、第二次发现携带手机进校的学生,给予个人记过处分,并扣除班级管理量化分10分。

3、第三次发现携带手机进校的学生,属于屡教不改者,给予回家反省处分,并给予班级管理考核当月一票否决。

4、藏匿手机而被其他学生举报的,经学校调查属实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对举报者加班级考核分每人次5分。

5、携带手机进校,纳入学生个人学年综合素质评价。

六、在执行本规定的过程中,不服从学校管理的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并请家长到学校协商解决。不思悔改严重者,给予劝其退学处分。

七、确有需要带手机进校园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班主任,再由班主任交政教处统一保管,政教处填表备案。任何时候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

  请全体同学遵照执行!

  谢谢大家!


上一篇:龙泉北校2023年五月德育表彰名单
下一篇:在2023年3月德育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中国教育信息网

共和国教育部

湖北教育信息网

湖北省教育厅

荆门市教育局

荆门市龙泉中学

荆门市第一中学


友情链接:

logo_footer.png

footer_name.png

footer_icon_phone.png  0724-2366229

footer_icon_position.png  湖北省荆门市长宁大道13号

Copyright © 2020-2021 荆门市龙泉北校 版权所有   鄂ICP备17027837号-1
鄂公网安备42080002000108    食品安全举报电话:0724-2362609

rwm.jpg

微信公众号


Baidu
map